理命的汉语大词典是:(1).谓敬事天命。《汉武帝内传》:“方丈之阜,为理命之室;沧浪海岛,养九老之堂。”晋桓玄《与八座桓谦等论沙门应致敬事书》:“沙门之所以生生资存,亦日用于理命。岂有受其德而遗其礼,沾其惠而废其敬哉!”(2).即治命。谓人临终而神志清明时的遗命,与神智不清时的“乱命”相对。唐时避高宗李治之讳,改作“理命”。唐白居易《故京兆〈元少尹文集〉序》:“﹝元宗简﹞语其子途云……‘我殁,其遗文得乐天为之序,无恨矣。’既而途奉理命,号而告予。”宋王谠《唐语林·补遗一》:“﹝晟等﹞虔窆公主于万年县义丰之铜人原,从理命也。”。
理命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理命详细内容】
1.谓敬事天命。2.即治命。谓人临终而神志清明时的遗命,与神智不清时的'乱命'相对。唐时避高宗李治之讳,改作'理命'。
二、基础解释
谓敬事天命。即治命。谓人临终而神志清明时的遗命,与神智不清时的/'乱命/'相对。唐时避高宗李治之讳,改作/'理命/'。
三、引证解释
⒈谓敬事天命。引《汉武帝内传》:“方丈之阜,为理命之室;沧浪海岛,养九老之堂。”晋桓玄《与八座桓谦等论沙门应致敬事书》:“沙门之所以生生资存,亦日用於理命。岂有受其德而遗其礼,沾其惠而废其敬哉!”⒉即治命。谓人临终而神志清明时的遗命,与神智不清时的“乱命”相对。唐时避高宗李治之讳,改作“理命”。引唐白居易《故京兆<元少尹文集>序》:“﹝元宗简﹞语其子途云……‘我殁,其遗文得乐天为之序,无恨矣。’既而途奉理命,号而告予。”宋王谠《唐语林·补遗一》:“﹝晟等﹞虔窆公主于万年县义丰之铜人原,从理命也。”
四、综合释义
谓敬事天命。《汉武帝内传》:“方丈之阜,为理命之室;沧浪海岛,养九老之堂。”晋桓玄《与八座桓谦等论沙门应致敬事书》:“沙门之所以生生资存,亦日用於理命。岂有受其德而遗其礼,沾其惠而废其敬哉!”即治命。谓人临终而神志清明时的遗命,与神智不清时的“乱命”相对。唐时避高宗李治之讳,改作“理命”。唐白居易《故京兆<元少尹文集>序》:“﹝元宗简﹞语其子途云……‘我殁,其遗文得乐天为之序,无恨矣。’既而途奉理命,号而告予。”宋王谠《唐语林·补遗一》:“﹝晟等﹞虔窆公主于万年县义丰之铜人原,从理命也。”
五、关于理命的成语
爱理不理 待理不理 公有公理,婆有婆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爱答不理 安分守理
六、关于理命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