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句话告诉我们:做人做事,不要刻意追求“与众不同、标新立异、彰显自我”,而是应当努力与天理趋于一致——求同于最根本的天理,而非在细枝末节上纠缠。
2、回到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回到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们会为了别人不认同我们的意见,跟别人争个脸红脖子粗,非要论个是非长短;在家里,我们会为了谁多刷个碗,谁没干活之类的琐事争吵埋怨;工作中,我们可能会因为一些蝇头小利,争得你死我活,同是一部门的人,却形同陌路,更有甚者,自相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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