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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