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规定的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将被认定为无正当理由拖欠劳动报酬,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未签订劳务合同的劳动者如果受到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损害,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赔偿。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