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疫情稳就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符合条件企业2020年6月30日前申领,2020年2月10日-3月10日期间按新吸纳就业人数每人补贴1000元,一次性发放直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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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复工并新吸纳就业、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新吸纳就业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半年内在补贴申报企业无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或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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