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个地区新生儿住院医保报销比例不同。
2、以苏州市为例,结算年度内参保少儿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500元,以内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以上以上至4万元(含4万元)医保基金结付75%;4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结付80%;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结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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