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部分省份调整信息系统影响申领的客观实际,决定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注意:是受理期限噢,受理对象为2021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
哪些人员可向我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1、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参保人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我市,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请失业补助金会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吗?
不会的。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对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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