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异地就医登记人员范围: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我市退休后,在市外同一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市外同一异地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的,以及在异地就读的参保人。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市外同一异地工作连续满1年以上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因病情需要需转往异地就医的参保人。
(五)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因急诊和抢救需要而在异地就医的参保人。
注意事项
(一)异地转诊人员到市外就医,省内就医的需在出院前备案,省外就医的需在入院前备案,备案单次有效,报销比例按市外非定点医院执行。
(二)已办理广东省内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的人员,同时开通省内门诊直接结算报销。
(三)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三类人员在非选定的统筹区就医的,需办理异地转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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