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已经确定。
根据省里文件精神,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136元,对应月平均工资为5761元。据此,确定烟台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即3269元。其中,与往年正常基数下限对应的2019年度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标准,为3457元。
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1%(单位0.7%,个人0.3%)
缴费方式
由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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