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车辆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愿意将起享有所有权的 车一辆,型号 发动机号码 牌照 行驶里程 公里,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同意购买符合第一条约定的甲方的车辆。
第三条 购车款为人民币: 元,乙方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购车款,由甲方出乙方出具收款收据。乙方支付全部购车款后上述车辆的所有权即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双方协商在乙方支付购车款 日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因此产生的税费有 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承诺在车辆过户前甲方没有因转让车辆肇事负债,也没有将该车辆以任何形式进行抵押或者为自己以及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六条 甲方承诺其享有该车辆的完整所有权,任意第三人对该车辆均不享有任何权利。
第七条 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购车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全部购车款的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有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和承诺,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立即返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购车款,并按照全部购车款的3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依法钢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