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我做如下安全驾驶承诺:
一、不执行救护任务时,不闯红灯、不开警灯、不鸣警笛、不随意变线、不逆向超车、不占用非机动车道、应急车道。
二、执行救护任务时,只鸣救护警笛,斑马线上不争先,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行车。
三、酒后不驾车。晚上夜班,中午不饮酒。明天白班,晚上不饮酒。
四、不疲劳驾驶。
五、不向车窗外吐痰或抛洒物品。
六、不随意在道路中间掉头、转弯等。
七、不故意污损、遮挡车牌。
八、不穿拖鞋、高跟鞋开车。
九、不开“英雄”车,不开发怒车、不开斗气车。
十、开车时不接打手机,不吸烟。
十一、开车系好安全带。
十二、过水洼地带时减速。
十三、加强车辆保养和检查,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及时排除、及时维修,绝不心存侥幸,绝不带故障行驶,确保车况良好、行车安全。
十四、经常清理车内车外卫生,提供干净整洁的车内环境。
承诺人:
二OXX年元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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