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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救助申请书 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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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办:

  我叫周三春,男,汉族,现年21岁,户籍地址在衡南县茅市镇早山村水晶坪组,自20xx年9月以来,本人经常头痛,思想混乱,夜不能眠,后经各大医院检查,查出本人患有精神分裂症及抑郁症,此病属于精神疾病,病情时好时坏,四处求医,看遍了省内外各大医院,都未能治好,病情经常复发。由于家庭平寒,现已不能支付医药费,只能在家进行简单的药物控制治疗来维持病情。

  由于前期的治疗,家中已经负债累累,现家人为了我后续的治疗,一家人节衣宿食,到处奔波筹钱。

  鉴于上述情况,为早日凑齐医药费进一步治疗以延续生命,特恳请民政局给予帮助为盼!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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