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甲方的安全义务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除非另有说明,甲方不对场馆内的财物丢失被盗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对场馆闭馆期间内,场馆内的财物丢失被盗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证明系乙方过错的除外;
(3)甲方对场馆提供通常的、一般性的安全保障义务,确因甲方未履行此义务导致乙方财物丢失被盗的,甲方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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