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经安置户乙方申请,甲方和乙方就买卖储藏室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小区 号楼 单元底,建筑面积为为平方米的 号储藏室出售给乙方,此储藏室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为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二、乙方取得本储藏室后不得改变其主体结构,不得改变其用途。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 年月日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