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办党员档案发函的步骤如下:1.补办党员档案函调信:由党员所在单位的党委(支部)发出,抬头为接收单位的党委(支部),内容需包括党员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以及入党介绍人、入党所在地支部负责人、党支部讨论接收摘抄件、党委讨论接受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盖章:补办党员档案函调信及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党委印章,并由党委(支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3.邮寄或送达:补办党员档案函调信及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通过邮寄或送达的方式交给接收单位的党委(支部)。
4.接收单位核实:接收单位的党委(支部)收到补办党员档案函调信及相关证明材料后,需进行核实,并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印或摘抄。
5.补办党员档案:接收单位的党委(支部)核实无误后,需按照相关规定补办党员档案,将相关证明材料归档,并加盖党委印章。
6.回复发函单位:接收单位的党委(支部)补办党员档案后,需将补办情况回复给发函单位,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