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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县土改时期第一次分田是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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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县土改时期第一次分田是1978年。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项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改革开放,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土地改革是把土地分给农民,实行类似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本质上还是封建主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前提下,把土承包给农民,农民承担一定的义务,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的,农民只有经营权使用权,本质上属于社会主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我国农村旧的经营管理体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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