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第一次领取时间: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发生身故或全残,或到达保险合同规定的满期时间,或确诊罹患保险合同内规定的重大疾病或被确诊患有需要行高额医疗费用的急性病或患艾滋病,则可以申请领取一部分或全部的保险款。
2、第二次领取时间: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内规定的轻症疾病,则可以申请领取一部分的保险款。但不同的保险公司对轻症疾病的定义不尽相同,需要仔细审核保险合同中的条款。
3、第三次领取时间: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累计5年未发生身故或全残、重大疾病,也未领取过第一次或第二次的保险款,则可以申请提前终止保险合同并领取退还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