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工致他人受伤,用人单位为法定赔偿金义务方,且无追偿权利;
若系职工故意所为,则用人单位在赔付后享有对职工的追索权。
然而,无论何种情况下,经济赔偿金皆可从劳动者个人薪酬中扣取;
而每月的扣款比例不得超出其当月薪资的20%。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