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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相关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三百条。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行为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加重处罚情形包括造成三人以上死亡、造成多人重伤、曾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并再次致人死亡,以及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

法律分析

一、构成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要件是什么

1、以下要件构成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的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处罚

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

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根据刑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2)造成死亡人数不满三人,但造成多人重伤的;

(3)曾因邪教活动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又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

(4)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结语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三百条。根据刑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加重处罚情形包括造成三人以上死亡、造成多人重伤、曾受刑事或行政处罚,又致人死亡以及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根据以上规定,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处罚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二十条之四 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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