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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起诉解除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律师分析:

1、夫妻一方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2、出现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习惯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或证明。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出现的情况,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 与他人同居;

(三) 实施家庭暴力;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 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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