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企业注销登报几个月

企业注销登报几个月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一、企业注销登记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根据不同情况规定的注销时间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在清算前15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无法自行清算的,应当予以公告。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

法律分析

一、企业注销登记申请提交后,多久会注销成功?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无法自行清算的,应当予以公告。

改写说明:

- 把“登报”改为“登记申请提交”;

- 把“清算前15日内”改为“清算前15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

- 把“予以公告”改为“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二、什么是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三、公司注销的原因

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

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拓展延伸

企业注销是指企业在法定经营期限届满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消失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企业注销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1. 经营期限届满:企业必须在规定的经营期限内完成其经营目标,否则其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 经营不善:如果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无法偿还债务或者无法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企业可能存在一些原因,如严重违法、严重违规、未按时参加年检等,导致其法人资格被注销。

4. 破产:如果企业破产,其法人资格也将被注销。

5. 其他原因:如企业经营场所被撤销、撤销经营许可等,也会导致其法人资格被注销。

企业注销是企业法人资格消灭的一种方式,其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保自身合法合规经营。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公司注销是指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而公司注销的原因则包括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以及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等。因此,企业在进行注销登记申请时,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法规和规定,按照要求提交申请,确保注销成功。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9-03-02) 第四条 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在上级登记主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10-25) 第十七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

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10-25) 第二十一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

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