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尽管没有签署抵押合同,但当事人已完成了合同义务,且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了担保,因此担保有效。
法律分析
尽管没有签署抵押合同,但当事人已完成了合同义务,且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了担保,因此担保有效。
《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拓展延伸
当事人签名盖章与抵押合同生效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在抵押合同中,当事人需要签名或者盖章以表明其对合同内容的一致认可。根据该条款,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时合同即告成立。因此,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抵押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因此,即使没有签署抵押合同,当事人已完成了合同义务且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了担保,担保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