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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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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1、对象要件。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秩序;

2、客观要件。寻衅滋事罪客观上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

3、主要部件。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寻衅滋事罪;

4、主观要件。主观上,寻衅滋事罪只能由故意构成。也就是鄙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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