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的基本情况要清楚
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二)工作内容、地点要具体明确
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写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在司法实务中,存在很多因工作地点约定不清、工作内容约定不清所引起的纠纷。比如合同中只载明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概念,用人单位后来把劳动者调到另外一个更加繁琐的操作工职位,劳动者不愿意,引发劳动纠纷。又或者工作地点只载明北京,后用人单位把劳动者调到北京郊外工作,劳动者不愿意,引发劳动纠纷。
一、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一)法律保护不同:
劳动合同受劳动法规保护,劳务合同只受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保护。
(二)内容不同: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2、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平等约定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
(三)法律关系、地位不同:
1、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
2、而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
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的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在法律上,含有应当的规定是义务性规定,因此,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10条还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就确立了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违反该义务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条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的方法来促使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