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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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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包括: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2、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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