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亲属关系证明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若已注销户口,则需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无人事部门的,由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
3、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5、关系人也必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等能证明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亲属关系证明的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申请;
2. 提供身份证明:出示申请人及相关亲属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3. 提供关系证明:提供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其他证件或材料,如出生证明、结婚证等;
4. 填写表格:按要求填写亲属关系证明申请表格;
5. 等待审核:由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审核,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6. 领取证明:审核通过后,领取正式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开亲属关系证明需要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若已注销户口还需户籍记载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需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无人事部门的由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需由街道办事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关系人也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