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应某某诈骗案2月3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应某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被害人吴某某,谎称自己系鄞州二院女护士,有获取医用口罩的特殊渠道,并使用另一微信号编造“鄞州二院仓库管理员”身份与吴某某交易,共骗得被害人吴某某六千余元。2月7日,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应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来源:中国普法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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