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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获得房屋赠与,儿媳是否享有权益?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如果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就意味着他们把该房产赠与了儿子。如果赠与合同中没有注明仅赠与儿子一人,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儿子和儿媳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儿子和儿媳离婚,儿媳妇就有权分割该房产。一、父母把房子赠送儿子,儿媳妇有份吗?二、房子儿媳妇有份额继承权吗

法律分析

如果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就意味着他们把该房产赠与了儿子。如果赠与合同中没有注明仅赠与儿子一人,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儿子和儿媳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儿子和儿媳离婚,儿媳妇就有权分割该房产。

一、父母把房子赠送儿子,儿媳妇有份吗?

一般来说,是有份的。但是遗嘱中如果明确指定财产只给儿子一人,不给儿媳,那么儿媳就没份了。法律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房子儿媳妇有份额继承权吗

房产儿媳妇一般没有继承权。但以下情形除外:

1、房产所有人通过遗嘱将房产继承给儿媳的。

2、被继承人的儿子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此时儿媳可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拓展延伸

父母遗赠房产给儿子和媳妇有关吗

父母遗赠房产给儿子的,是否跟媳妇有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父母将房产给儿子的,跟媳妇有关系,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是,父母将房产给儿子时,确定房产只归儿子一人所有的,跟媳妇就没有关系,房产应当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结语

赠与房产时,如果没有注明仅赠与儿子一人,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儿子和儿媳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儿子和儿媳离婚,儿媳妇就有权分割该房产。因此,儿媳妇的份额应该根据法律规定而定,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赠与合同和遗嘱等文件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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