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衣服是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个人生活用品包括物品、日用品、手提电脑、交通工具等,但不包括不动产和存款。专用生活用品是由夫妻约定或一方专用的,但有些共用的生活用品除外。
法律分析
婚后购买的衣物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谓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妻在日常生活中一方有特殊需求而购买的用品,或者另一方不适宜使用的用品。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内容:
1. 仅限于享有所有权的一方专用的物品,即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
2. 财产价值不大,为日常生活用品,如鞋、帽、衣服、一些价值不高的图书、手机、专用的佩物、饰件等。
3. 仅限于生活用品,指夫妻日常生活中所需的物品,不包括不动产如房屋、存款、无形财产。手提电脑、交通工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是否属于个人生活用品。
4. 由夫妻双方约定归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仅限于一方单独利益使用的生活用品,如化妆品。但是,由一方使用,而为家庭生活共用服务的洗衣机、吸尘器等不能列入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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