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行政复议是指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裁定等不服,向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要求对原决定进行重新审查的一种程序。劳动保障行政复议适用于以下情况:
劳动者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裁定等违法或不当,影响了其合法权益时,可以提出复议申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解仍未解决,劳动者对调解结果不满意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劳动者申请享受劳动保障待遇或权益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拒绝时,可以提出复议申请;其他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新审查的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复议申请。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包括递交复议申请、复议受理、复议审查、作出复议决定等环节。在递交复议申请时,劳动者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清晰陈述不服之处;在复议受理阶段,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在复议审查阶段,要积极参与听证等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根据复议决定,可以维持原决定、撤销原决定或者作出新的决定。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和建议。通过合理有效的行政复议程序,劳动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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