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和所需提交的资料。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包括符合法定人数、达到最低资本限额、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份发行和筹办事项等。提交的资料包括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公司章程、发起人的身份证明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不同国家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规定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哪些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什么
1、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结语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发起人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其次,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应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此外,股份发行和筹办事项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需要制订公司章程,并通过经创立大会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公司。此外,公司还需要具备合法的名称和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以及合法的公司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提交一系列资料,包括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章程、发起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件复印件、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v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v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