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物业管理工作是个大箩框,小区的事情都往里装。小区里不管什么事,首先想到的就是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主管部门。实际上,物业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管理工作,涉及很多部门的职能,需要各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法律依据: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八条 城管、公安、工商、环保、卫生、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建立违法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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