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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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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材料的消耗定额问题:

若是定作人提供原材料的,为了防止承揽人在工作中浪费定作人的原材料,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规定承揽人使用原材料的消耗定额。要求承揽人本着经济节约原则使用原材料,如果超过原材料消耗定额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定作物样品的封存保管问题:

若存在定作物样品的,样品应进行封存并当场由承揽人和定作人确认后签字。此外,样品的保管问题一般是定作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承揽人保管,承揽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定作人保管。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规定保管人保管义务,并要求若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丢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定作物的后期保证问题:

因有些定作物无法在检验当时就发现问题,所以定作人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在一段期限内承揽。

加工承揽合同的签订是需要注意原材料的消耗定额问题,还有就是定作物的后期保证问题,在这些问题都解决之后签订就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的话可以提起诉讼,并且诉讼时效是三年。

一、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怎么计算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万分之五。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中,如果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的,该等原材料金额可不并入“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金额;但前述文件仅规定“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计税,并未规定加工单位自行提供的辅助材料亦可以作为“购销合同”计税。故,受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金额,应并入“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金额。

二、承揽人义务有什么

承揽人义务包括:

(1)按约定完成承包任务并交付工作成果;

(2)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约定的工作;

(3)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4)接受定作人接受合理监督;

(5)对加工作物交付前发生的意外损失风险承担责任。

承揽人,又称承包人。是指在合同中完成约定工作,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向对方交付工作成果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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