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个月之后才能拿到证,但前提是夫妻双方办理的协议离婚手续。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可携带离婚所需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民政局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工作人员依法为二人分发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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