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超过重新申请工伤鉴定时间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救济。法律上规定,在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及其近亲属将丧失通过行政程序认定工伤的权利,且工伤保险待遇不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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