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向因工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提供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一定比例发放给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法律分析
6个月。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拓展延伸
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是否有权继续领取其未领取的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属通常没有权利继续领取其未领取的工资。退休工资是根据个人劳动时间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因素计算的,仅限于退休人员本人享受。然而,根据特殊情况和具体,一些地区可能会提供一定的丧葬补助金或抚恤金给予家属。家属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或退休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咨询相关权益和补偿事宜。建议家属在退休人员去世后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和程序,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退休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了解相关权益和补偿事宜,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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