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实施杀害被继承人的。即使被继承人最后没有发生死亡,也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实施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的行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妨碍继承人行使处分权的。此种行为需要情节严重才丧失继承权。对于第三项到第五项,被继承人予以原谅后,视情况可以恢复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