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违约方可以经协商重新签订协议,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操作流程包括与单位协商解约并出具解约函、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审核同意的解约函、学校审批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与新单位重新签订协议。
法律分析
三方协议,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如何经三方协商,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方协议是可以重新签订的,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一、与签订协议书的单位协商,想要解除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视情况,也可能协商不用承担),经单位同意后,由单位出具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二、毕业生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讲清楚解约的理由,附上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解约函,交招生就业办。三、毕业生所在的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四、用新的《就业协议书》重新与新单位签订协议
拓展延伸
三方协议终止后,是否可以与新单位签署合同?
在三方协议终止后,可以与新单位签署合同。三方协议的终止并不意味着不能与其他单位达成新的合作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当一方或多方决定终止协议时,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解约程序进行处理。一旦协议终止,各方恢复自由选择权,可以与其他单位重新洽谈并签署新的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新的合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在签署前进行充分的谈判和审核,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因此,即使三方协议终止,仍然有可能与新单位签署合同,但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合同约定的规定。
结语
三方协议的终止并不意味着不能与其他单位达成新的合作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当一方或多方决定终止协议时,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解约程序进行处理。一旦协议终止,各方恢复自由选择权,可以与其他单位重新洽谈并签署新的合同。新的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并在签署前进行充分的谈判和审核,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护。三方协议的终止并非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为个体和单位提供了重新选择和发展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的修改、废除或者退出的程序,比照各该条约、协定的缔结的程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二十条 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六条 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
(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有关部门报请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签署,也可以由外交签署;
(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由部门首长委派代表。代表的授权证书由部门首长签署。部门首长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的协定,各方约定出具全权证书的,全权证书由签署,也可以由外交签署。
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一)、外交;
(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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