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对方一般一个月左右就会安排开庭,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