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买的婚房,是否算共同财产,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1、父母在买婚房时,将房子登记于孩子名下,并且同意加另一方名字的,该婚房应当算共同财产;2、父母在买婚房时,将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该婚房应当属于父母的财产,不能算共同财产;3、父母买的婚房只登记在孩子名下的,婚房应当算孩子的个人财产,属于孩子个人所有,不算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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