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条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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