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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有哪些情形,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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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的双方恶意串通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2、债权人转让债权未经保证人同意的,或者是债务人增加债务的;

3、主合同的双方采取欺诈、胁迫手段,骗取保证人保证的;

4、超出保证范围的。

一、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

二、欠条保证人有责任承担吗

欠条中的保证人需承担下列责任: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在此之后,则需要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形有哪一些

担保人免责有几种情形: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2、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是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对于这两种情形保证人不需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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