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和监事对找工作有影响,尤其是与挂名公司业务相近的单位,商业机密考虑不会录用。《公司法》规定监事行使财务检查、监督董事行为、提出罢免建议、要求纠正行为、召开股东会、提出提案、提起诉讼等职权。
法律分析
挂名监事算就业。挂名在其他公司当股东和监事,是会影响找其他工作的。尤其是与挂名公司业务相同或者相近的单位,出于商业机密的考虑,一般不会录用。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拓展延伸
挂名监事:就业机会的助推器还是虚名的束缚?
挂名监事对就业机会的影响一直备受争议。一方面,挂名监事可以为个人简历增添亮点,表明其在公司中担任监督职务,这可能提高求职者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的竞争力。此外,挂名监事可能获得更多的机会接触到公司内部运作,积累宝贵的经验和人脉资源,这对于职业发展也是有益的。然而,另一方面,挂名监事可能仅仅是一个虚名,缺乏实际权力和责任。雇主可能会质疑挂名监事的实际能力和经验,对其求职申请产生怀疑。因此,挂名监事是否有助于就业,取决于具体情况和个人能力的展现。最终,关键在于求职者能否通过挂名监事这一身份,展示出自己的实际能力和价值,从而获得就业机会。
结语
挂名监事对就业机会的影响备受争议。一方面,挂名监事可增添个人简历亮点,提高竞争力。同时,接触公司内部运作,积累经验和人脉资源对职业发展有益。然而,虚名监事可能引起雇主质疑,实际能力成为问题。挂名监事是否有助于就业,取决于具体情况和个人能力的展现。关键在于展示实际能力和价值,从而获得就业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