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后可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可通过协议分配、平均分配或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但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离婚一年后能否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一年后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分割方式:
1.协议分配,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分配;
2.协议不成的,平均分配;
3.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离婚一年后,若发现对方有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重新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通过协议分配、平均分配或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来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包括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为主体,取得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个人特有财产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