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央财政每年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安排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严重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受灾房屋政府会给予适当的补偿,但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参考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当地居民的平均年收入、受灾房屋的损害程度等,地方不同,标准也不同。因此没有统一标准。
法律依据: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第一条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都应安排救灾资金预算。
第二条 中央财政每年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安排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严重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第三条 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第四条 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