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伤人员在医疗期间需要购买的医疗器械,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而不是自行购买后再通过报销获得相应的退款。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经诊断需要购买的医疗器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十条:“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参保人或者其家属自付符合规定的个人负担部分。参保人或者其家属持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卡》或者通过网络渠道查看其本人个人账户,享受条例规定的报销待遇。”
综上所述,工伤人员在医疗期间需要购买医疗器械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而不是自行购买后再通过报销获得相应的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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