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适用于违法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是指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六类人员。
一、公职人员政务处罚规定
1、政务处分是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由于所有“政纪”均已成为国家法律,监察法首次提出政务处分概念,并以其代替“政纪处分”,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制定政务处分法,将监察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
2、政务处分直接涉及公职人员的职务、职级、级别、薪酬待遇等重要事项,对公职人员具有重要影响。政务处分权必须严格依法行使,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制定政务处分法,明确实施政务处分的主体,应当坚持的法律原则,处分事由、权限和程序,被处分人员维护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等,有利于处分决定机关、单位强化法治观念、程序意识,提升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适用人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在中国网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明确,该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六类人员。
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程序
为充分保障被处分人员的合法权利,草案第五章专章规定了复审、复核、申诉途径。草案还规定了处分决定机关、单位和人员违反规定处置问题线索、不依法受理和处理公职人员复审、复核、申诉等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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