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后,财产仍属于共同财产。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居时各自管理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抵偿另一方。
法律分析
分居后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尽管夫妻已经分居,但法律上仍视其为已婚状态,因此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分居两地所获得的婚后个人财产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时,各自管理和使用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如果双方所分财产出现差异,财产多的一方应以与差额相等的财产抵消另一方的差额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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