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第一次判处缓刑第二次犯罪是否是累犯

第一次判处缓刑第二次犯罪是否是累犯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主观:

判缓刑再犯罪是不构成累犯的。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而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没有执行的刑罚不能构成累犯。因此,判缓刑再犯罪是不构成累犯的。

法律客观:

《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
第六十六条

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