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该养鸡场所占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赔偿。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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